為何給就是收?

文:ShirleyL

講員:彭偉業牧師
經文:使徒行傳20:35

今天的經文「施比受更為有福」,在這個世界的邏輯內,是不合理的,是反邏輯的。試想想,你從銀包內把金錢拿出來(施予give),明明是少了,為何會有更多福?我們不是受(take),才會有更多嗎?是的,不錯,放在世界的邏輯內,這是不合常理的。但放在屬靈的角度看,便很合邏輯了。

我們試試從現在各位正在做的事情,如回教會崇拜作例子,看看這個屬靈暹邏是怎樣的。

獻祭使生命改變:臘鴨變唐老鴨

我不時聽到有朋友說「今日崇拜或講道沒有得著。」這句說話所展示的,是一個來攞東西的信念。但從舊約起的崇拜,從來也是人主動帶一點什麼,如牛、羊、鳩等祭物,到壇前獻祭。到新約時,有人認為耶穌要求的低了很多,我們不再用帶祭物。他要求的,其實是更高更難的,因為他要的是我們的全人,我們的生命。從這個角度看,其實每週日下午的四至六,也是一個獻祭的時間。我們唱詩歌頌讚神,不是因為我們喜歡唱歌,一起唱k,而是我們藉著歌頌,把自己的聲音、思緒、身體,呈獻給上主。當我們用一個付出、獻祭的心態來參與時,我們便會被祝福,變得更富有。

請大家問問自己,有多少次崇拜後,你絲毫不變?還是我們從進來時像臘鴨一般的木木獨獨,變成唐老鴨般的開開心心、吱吱喳喳?

生命改變的元素:知足 vs 私慾

那為什麼有些時候我們自己或有些人,總是來去一樣的,沒有改變?讓我們看看提摩太前書第66-10,這兒有一對對比:第六節的知足和第9節的私慾。第六節說,「敬虔加上知足就是大利。」我們在敬虔上還要加上知足,才是大利,否則,我們便陷入私慾的沉淪中。

這是怎麼說的呢?讓我們先看看沉淪在私慾中的狀態:是一個永遠不足夠的狀態。中國人有句諺語,「人心不足,蛇吞象」,指出的便是不知足人的狀態和結果遲早爆。相反,知足的人看的是自己戶有的已經足夠。我很喜歡教會內一對弟兄的購買原則:要添置一件新的東西,便要丟棄一件現有的東西。我發現,在這個原則下,我買少了很多東西,原來家中已有,我已足夠。有些人,尤其是有完美主義傾向的,可能會認為知足等於不進步。這個觀念是錯的。知足不等於不成長,不進步。

我上星期受邀參與2018年的激揚Amplify會議,聽到今年一位來至美國的 Bishop Yvette Flunder 的分享。我們知道,hurt(ing) people hurt people; healed people heal poeple。她加上說,freed people free people。只有已被釋放的人,才會釋放他人。同樣地,只有知足的人才可不只看自己或他人沒有的東西。我們要理解,挑剔是私慾文他的產物。不知足的人,會把他人的壞處放大,同時把他人的好處縮小。只有我們知足,才可放大他人的好處,縮小他人的錯/壞處。這個原則適用於所有的人際關係上。

事實上是,如果我們有私慾,我們便不會施予。

委身,行善

提摩太前書第617-18給了我們一個提醒和一個規則。第17節中提醒我們,錢財是無定的。馬太福音6:21說到,「你的財寶在那?,你的心也在那?」。那如果我們跟著的是無定的錢財,那我們的心也必無定了。17節下半節提到神是厚賜百物的神。我可以肯定說,我們每一個人的家?,也有超過一百件的東西。既然我們已經有並足夠有餘,那我們便要學習第18節的規則:行善。這不是說我們看見神的家或神的事工很可憐,需要我們的施捨。神才不用我們的施捨!神願意的是與我們一起同行,參與神的事工。所以,我們要調整我們事奉和奉獻的心態。這不是一個數目字的問題,而是一個屬靈操練、一份委身、一份承擔,也是一份見證。從今年起,11月第一個主日將會是「委身主日」,讓我們在一年未完全完結前,再一次感恩神近一年的祝福,檢視自己在事奉、在金錢上的委身,並以行善去回應,把自己的事奉和金錢再一次成為獻祭,做個知足的人。